我公公签证10月份到期,但是9月份想申请就已经来不及了,
签证到期之前,根本预约不上,
于是去出入境问了一下,
在出入境접수了,只要접수完成,就可以当天来签,
没有罚款。
我们的日期定在11月多,签证那时候早已经过期1个月了。
办理签证当天又忘了拿护照,没有办成。
但是办事人员让我们第二天再去。
然后就很顺利的续签了,没有罚款。
问题是保险。
在失去资格的这一个月,保险不能用,因为没有签证,保险上被除名了。
等签证签好之后,结果他的保险被单独弄出去了,本来是被抚养人,这样一个月要交12万左右。
后来给保险打电话,还好没有让交什么材料,就重新给绑定了。
他说没有超过3个月,所以可以电话解决。
也就是说如果超了3个月,可能就得很麻烦了。
一点小经验,希望能给续签的朋友做个参考。
(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