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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裔吸毒后在韩杀人 声称是观音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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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0多岁的华裔男性在韩吸毒杀人后,自称身心虚弱,并诡辩说是“观世音菩萨指使的”,韩国法院判其35年重刑。

5月11日凌晨,韩籍华裔男性A某(42岁)因受毒品的影响,黎明时分在街上抢劫并肆意袭击路人,造成一名60多岁的老人死亡。

10月6日,首尔南部地方法院第13刑事和解庭(李相珠首席法官)以抢劫杀人、暴行、违反毒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判处A某35年有期徒刑。

A某被控于5月11日早上6点左右吸食甲基苯丙胺后,在九老区某公园前殴打一名60多岁的老人,并用路界石击打受害者面部致其死亡。案发后,他从受害人的衣服口袋里找出钱财后逃跑,又在附近袭击一名正在拉车和捡垃圾的80多岁老人,被现场抓获。

检方在上个月举行的决定审判中要求法院判处A某无期徒刑。对于A某犯罪时处于身心虚弱状态的主张,检方反驳说,“即使看当时的监控录像,都感受到被告人的人的意识、强盗的意识、和用路界石撞人的意识明确。”

当检察官问他是否为受害者感到难过时,检方表示A某没有一点难过,只是回答说:“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干的。”“我完全不记得我用石头打死了他。”

A某还表示:“我从一年前就听到观世音菩萨的话, 这片土地上有很多坏人,所以让我惩罚他们。” 关于毒品,他回答说:“这是菩萨给我的礼物,让我拿着玩。”并表示自己知道制作吸食毒品的工具。

法院也驳回了A某身心虚弱的说法,表示:“被告在辨别物体或做出决定的能力上似乎并没有处于虚弱状态。”并继续说,“吸毒后大胆在街上任意杀人、抢劫和暴行,用沉重的路障无情地击打受害者的头部,造成了残酷的后果”,“以观世音菩萨指使的没有说服力的借口,对自己的错误不进行忏悔,严惩是不可避免的。”

但考虑到A某没有刑事处罚的历史,并且有精神异常的症状,综合考虑进行了量刑。

记者李如文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