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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人盗用韩国人保险10年 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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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人盗用韩国人居民身份证号在医院治疗10年,被韩国法院判处缓刑。
27日,大邱地方法院刑事单独法庭李英淑(音译)庭长表示,中国人A某(57岁)被指控使用他人的居民登记号码住院治疗,违反《国民健康保险法》,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执行。
从2012年到今年,A某使用他人的居民登记号码在大邱某韩医院进行了633次脚踝治疗,获得了价值950万韩元的财产收益。
此外,2017年至今年,大邱达西区的一名眼科医院使用他人的居民登记号码领取了219次共390万韩元的保险金。
据透露,A某利用2012年在做税务工作时无意中发现的B某的登录证号码,从而作案。
法官解释了判刑的原因,说:“被告人在韩国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掮客,尽管长期领取医疗保险金并获得财产收益,犯罪时间长且频繁,但他已将所有损害赔偿给了国民健康保险公社,鉴于上述事实,从而做出判决。”

 

记者李如文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