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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ul

“精通韩语”的外国人在韩可以滞留10年

政府将改编制度, 以便根据就业许可制度(E-9)进入韩国的非专业外国工人可以在韩国停留 10 年以上并培养技能。
此外,一些严重缺乏人力资源但不属于许可行业的服务业,可以通过就业许可制度雇用工人。

 

政府29日发表了在28日外国人力政策委员会上确定上述内容的《雇佣许可制改编方案》。雇佣许可制是找不到国内人力的中小企业得到政府的许可后雇佣外国人力的制度。 2004年投入使用,明年将迎来20周年。 有人指出,虽然为解决中小企业人力不足做出了贡献,但未能满足变化的人力需求。
特别是雇佣许可制为了防止外国人力长期滞留,只限定非专业人力,限制滞留时间。 对此,企业无法利用熟练人力,这成为外国人力非法滞留的诱因。
雇佣劳动部企划调整室长朴钟弼(音)表示:“随着可生产人口的减少,担心增长潜力减弱”,“中小企业为了缩小与大企业的生产性差距,应对数字转换,预计对熟练人力的需求将会增加。”
对此,政府将新设“长期工作特例”制度,让在一家企业工作一定时间以上,具备韩国语能力的外国人力在没有出国-再入境过程的情况下滞留10年以上。
现行的雇佣许可制规定,入境后超过4年10个月,必须采取出国措施。 在此期间,没有变更营业场所工作的外国人出国6个月后再次入境,最多可以延长工作9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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