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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党党首李在明结束检方传讯 面临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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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参与今年韩国总统大选的韩国在野党党首李在明因“对城南FC赞助嫌疑”而被检察院传唤,在进行了12个小时的调查后目前已经返家。
李在明此次接受检察院的调查是自2018年11月的“强制亲哥住院”事件以来四年多后的第一次。
10日,水原地方检察厅城南支部第3侦探科(检察长柳民钟)从当天上午1​​0时46分起,将李在明作为城南FC捐款嫌疑人传唤,调查进行到晚上7点左右。李在明到晚上10点42分回到家中。
调查结束后,李在明站在记者面前说:“反正答案已经定了,在调查的过程中也感受到了很多,分明是要起诉。” “最终真相将在法庭上揭晓。”不过,他没有回答记者的追加提问,比如“企业说是被迫赞助,你有指示过吗?”等。
他和等待调查结束的官员们一起走到正门,在支持者们的口号声援中,上车离去。
城南FC赞助的疑点是,2015~2018年李在明担任城南市长期间,政府对斗山建设、Naver、Cha医院、农协、Alphadom City、现代百货等企业以给提供变更土地用途的便利,要求提供给市民足球俱乐部城南FC160亿~170亿韩元的赞助。
对此,根据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李在明被指控向第三方行贿。 向第三方行贿罪的成立,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不当索取、是否给予补偿。
检察官认为,李在明通过解决公司面临的问题等,以不正当募捐方式募集赞助,为谋取政治利益以城南市长的身份积极主导此事。
去年9月,因涉嫌赞助城南FC而先被起诉的斗山建设前代表理事和城南市公务员的起诉书也证实了检方的判断。
根据起诉书,由于俱乐部运营资金的一般公开募捐表现不佳,时任市长的李在明要求斗山建设赞助,以换取盆唐区亭子洞地皮的用途变更。斗山建设从2016年开始支付了三年的款项。 对此,起诉书中检方也将李在明列为同案犯。
据悉,面对调查,李在明提交了事先准备好的6页A4纸的书面陈述,取代了大部分的回答。
李在明方面一直辩称,企业支付的钱不是赞助费,而是广告合同规定的合法广告费。
民主党在当天分发的“城南市民职业足球俱乐部广告费事件说明材料”中表示,“所有广告费都透明地用作俱乐部运营费,减轻了城南市的支持负担。”李在明强调说, “我从来没有为了个人利益而拿过一分钱。”
根据调查内容,预计检方将考虑对李某发出逮捕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逮捕动议案后,才能进行逮捕令审查(逮捕前对嫌疑人进行讯问)。
民主党在前一天举行了国会特别会议,因为国会议员有未经国会同意不能逮捕的“不逮捕特权”。考虑到李在明是在野党党首,同意逮捕的动议案预计难以通过。
因此,检方很可能会在不拘留的情况下起诉李在明,起诉可能会在本月末实行。

 

 

记者李如文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