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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ul

30日起 韩取消戴口罩义务 乘坐大众交通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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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起,除医疗机构、药房、易感染设施、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室内场所,取消佩戴口罩义务。 21日、24日春节期间,室内佩戴口罩义务不变。
19 日,全国有27,408人确诊感染新冠。 截至周五,规模为13周以来最小,冬季趋势明显趋于稳定。
韩国政府决定从30日起放宽室内佩戴口罩的义务,医疗机构、药房、公共交通等主要高风险场所除外。 在高风险设施以外的室内空间,即使不戴口罩也不会被罚款。
需要佩戴口罩的设施具体包括在护理医院、长期护理机构、心理健康促进设施和残疾人福利设施等易感染设施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客船、渡轮、出租车和飞机),以及医疗机构和药房。
韩德洙总理今天上午在首尔政府综合大楼召开了中央灾害安全对策本部会议,并表示:“考虑到农历新年期间旅行和面对面接触的增加,我们决定将日期定在放假后。”
关于高风险场所维持戴口罩义务,他补充说:“这是一项保护易受感染人群的措施。”“如果有所不便也多忍耐一下,我们将根据未来感染趋势进行审查是否更改措施。”
政府建议老年人等新冠高危人群在3种环境(封闭、密集、密闭)中佩戴口罩,即使室内佩戴口罩的义务已经解除。 同时,还强调要参与疫苗接种。
韩总理说,“随着佩戴口罩义务的放宽,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增加了”,“强烈建议尚未接种疫苗的 60岁以上高危人群和居住在易受感染设施中的老年人尽快接种疫苗。”
当韩国的新冠传染病危机警告级别从当前的“严重”下调或新冠的法定传染病等级下降到4级时,将完全放开戴口罩义务,全面转换为建议戴口罩阶段。

 

记者李如文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