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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房东同意 租户可确认房东是否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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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租户(承租人)无需房东(出租人)同意,即可在全国所有地方政府查看是否有“未缴纳的地方税”。
行政安全部29日宣布,已完成对包含上述内容的《地方税征收法》和下属法令的修改。 作为打击全租欺诈综合措施的一部分,这项修正案将于下月1日生效。
该法案生效后,住宅或商铺的承租人就可以查看房东未缴纳的地方税。 如果有未缴税款,可能会导致房东丧失抵押品赎回权或房产被拍卖,在最坏的情况下,承租人可能无法取回押金而蒙受损失。
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这是保障权益的必要制度,但直到现在,承租人要查看房东拖欠地方税的金额,必须得先征得房东的同意。
今后,如果租房押金超过1000万韩元,出租人可以在合同签订后至租赁合同期开始之日,无需征得出租人同意,随时检查未缴纳的地方税。 以前只能查询到出租的房屋所在地方政府未缴纳的地方税,现在可以查询出租人全国范围内所有未缴纳的地方税。
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如需查询房东未缴纳的地方税,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到市、郡、区税务部门等访问办理。 与承租人居民登录上住址相同的同居家人,或者承租人为法人时法人的雇员也可以申请查看。
行政安全部车官韩昌燮(音译)表示:“这项修正案的实施可以很容易的确认到房东是否有未缴纳的地方税,将有助于防止租赁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