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代人的工作都没有足够的稳定,失业可以说是家常便饭。在韩国加入四大保险6个月后,如果失业可以申请失业救济金。那么具体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同时可以做兼职吗?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失业救济金是一种帮助劳动者维持生计,并提供再就业机会的制度。失业的话,通过从雇佣保险基金中支付一定数额的福利金,来提供再就业机会。但不是所有加入雇佣保险的失业者都能领取到失业救济金。
一般劳动者,必须在失业前的18个月内加入雇佣保险至少180天以上,并且积极进行求职活动。此外,失业的原因必须是非自愿的,如公司重组等。但是,因工作场所欺凌等而自行辞职的情况也有例外。
支付的失业金金额为退职前平均工资的60%,每日上限为6.6万韩元,下限为6.12万韩元。每月基准约180万韩元,根据年龄和上班时间,可以最短领取120天,最长领取270天。
2.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同时可以从事兼职吗?
问题是,如果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同时从事短期兼职工作时,是否还能正常领取到失业金。
A某在首尔明洞的一家餐厅担任了两年的经理。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这家餐馆于9月关闭,因此在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同时,正在寻找工作。然而,不久前,一位经营网上商城的学生问能否帮忙干一周的打包员,A某高兴地接受了,因为没有太大的负担。但突然间想到,不知道做这种兼职还能不能领到失业金。
毫无疑问,在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同时兼职工作的人并不多,因为兼职人员往往不被认为是正式就业,因为工资少且工作期限短。
但是,如果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受雇或从工作中获得收入,必须如实进行报告。
如果报告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收入的事实,可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继续短期兼职工作。但是,在工作的时间段内领取不到失业救济金。
如果在没有报告的情况下继续工作,一经查实,将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并返还违法所得金额。特别是,根据故意性等,将额外征收不超过5倍的非法收入,并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的刑事处罚。
但是,如果不知道这一事实并自愿报告,可免于额外征收。
也可以举报非法领取失业救济金。可到居住地管辖的就业劳动厅进行举报,举报人的身份得到彻底保障。如果确认举报事实,还将支付高达500万韩元的奖励。但是,匿名举报不给奖励。
记者李如文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