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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外交部职员网售BTS柾国帽子引争议 已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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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自称是韩国外交部工作人员的网民试图高价出售防弹少年团(BTS)柾国戴过的帽子,引发网友热议。据悉该员工目前已向警方自首,韩国警方正在对此展开调查。
据警方27日消息,警方正在与防弹少年团的经纪公司HYBE核实帽子是否真的是柾国戴过的。
17日,在二手交易网站上,自称是外交部职员的A某以“出售防弹少年团柾国本人戴过的帽子”为题,以1000万韩元的价格出售帽子,称是柾国去外交部申请护照的时候丢的。
A某主张“在遗失物品六个月内没有电话或访问寻找,拾得者有所有权。”但据悉警方未收到相关失物招领申告,引发争议,A某删除了该帖。
随着争议扩大,最终,A某18日找到京畿道龙仁市的一家派出所,向警方自首并交出了帽子。A某据说是外交部的前合同制员工,可能职场属于外交安保中心所辖,因此该案已经被转移到束草警察署。
“柾国帽子时间”在外交部国家审计中也引发质疑,对此,外交部长官朴镇回答说,“内部调查正在进行中”,“如果确认属实,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问题是柾国是否真的戴过这顶帽子。根据结果​​,适用的犯罪似乎有所不同。但不管怎样,A某最终都有可能要遭受法律惩罚。
据网民们分析,如果确认是柾国戴的帽子,可能适用侵占赃物罪。根据韩国《刑法》,盗用遗失物或漂流物、埋藏物或贿领他人财产者,适用于侵占罪,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即使A某将帽子还到派出所,其对外出售帽子的行为也应视为有非法获取意图,侵占未遂的罪行也成立。
如果A某是外交部的雇员,则将适用贪污罪。职务贪污处罚比侵占罪的处罚更重。如果罪名成立,将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但是,如果确认该帽子不是柾国实际佩戴的,则诈骗未遂罪可能成立。由于是虚假广告,所以可以适用于欺诈罪。但因为它并没有真正被出售。是否有与实际购买者的联系记录可能会是个问题的关键。

 

 

记者李如文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