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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男子酒驾被下出境令 法院:处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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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国男子酒后驾车被出入境下达离境令,该男子向法院提起撤销诉讼,但法院最终判决 “离境令的处分是合理的”。
2日,蔚山地方法院第一行政部宣布,中国公民A某对蔚山出入境管理厅长提起的“取消离境处分”的诉讼,原告败诉。
持在外同胞滞留签证在韩国居住的A某去年7月因酒后驾车被抓,血液酒精浓度为0.183%。A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上诉后维持原判。
对此,蔚山出入境外国人事务所根据出入境管理法对A某下达离境令处分。A某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该处分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
A某争辩说:“处分的根据和理由没有明确说明,虽然有酒驾的情况,但我在韩国生活了近20年,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处分过于严厉。”
但是,法院驳回了A的主张。法官表示,“考虑到被告在处分前通知原告他将被驱逐出境,这不能被视为程序上的缺陷。”
此外,“鉴于原告有同类型的犯罪前科,原告遵守大韩民国法律和秩序的意愿较弱,在本案酒后驾车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非常高,还发生了与另一辆车相撞的事故。”“即使原告有不能再韩国滞留的不利产生,但还存在重新入境的可能性,无法看出弊端大于韩国公共安全和保护社会秩序等公共利益。”因此,没有认证滥用自由裁量权。

 

 

记者李如文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