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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非法居留者子女 满足条件可合法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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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非法居留者的子女如在韩国出生且连续居住15年时,在一定条件下,可获得合法居留资格。

 

(pixabay)

 

法务部4月19日表示,将有条件地对国内出生的非法居留儿童进行救助,该政策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为期4年

可获得合法居留身份的儿童须符合在韩国出生、连续居留15年以上,且在韩国初、高中就读或毕业于韩国高中三个条件。今年2月28日前毕业于韩国小学、目前就读中学的未满15岁的儿童,如在2025年政策结束之前,满足“居留15年以上的条件”后,也可合法居留。

申请的儿童在高中毕业时,满足“诚恳完成学业”、“遵守法律秩序”的条件时,为继续学业,可获得留学(D-4)签证。如申请人已高中毕业,则可获得升学大学或就业等合适的居留资格,如果无相关计划,则赋予1年的临时居留资格(G-1)

获得合法居留签证后,如发生被退学或其它违法行为,将不允许延期或直接取消资格。

目前,韩国对于境内的非法居留儿童情况没有准确记录,法务部相关人士推测,符合转换合法身份的儿童在100~500名左右。

另外,为防止将儿童视为非法移民的手段,非法居留的父母在子女成年之前,可以养育为目的,推迟出境时间。儿童成年后,父母须自行离境,否则将被强制驱逐出境。

子女和父母(监护人)须一同前往管辖地的出入境暨外国人事务所进行申请,事务所将经过实态调查后,向符合条件的儿童赋予居留资格。

法务部提醒,为防止代办行业从中收取不当费用,不了解资格要求或提交文件的申请者可直接在受理窗口进行咨询。申请书及所需材料可查询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网站(www.immigration.go.kr)或HI KOREA(www.hikorea.go.kr),或访问管辖地出入境外国人事务所进行咨询。

须提交的材料为申请书、儿童及父母护照、出生证明、小初高学校在校证明或毕业证明(与护照姓名相同)、儿童护照名字和韩国姓名、租房合同等居留证明材料。根据情况可能需要补交亲子关系鉴定、居留时间证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