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岁男子因妻子酒醉归家晚,怀疑妻子外遇殴打妻子,被判刑。
31日,仁川地方法院第8独立法庭宣布,以伤害罪和妨害执行公务罪判处A某(35岁)有期徒刑8个月。
A某被控于7月18日0时5分在位于仁川弥邹忽的家中殴打妻子B某(37岁),掐住B某脖子,并将B某按在床上,多次用拳头击打她的脸部,包括眼睛、耳朵等处。造成B某骨折,两颗臼齿折断,左耳撕裂。
同日0时35分,接到家暴报案后前往现场的弥邹忽警察署警员,被A某推搡胸部摔倒,A某同时被控妨碍公务执行。
经调查,A某以B某酒醉回家晚的理由,疑心B某外遇从而殴打B某。
法院称,“A某过去有因暴力犯罪多次受过刑事处罚的前科,在多次犯有前科的情况下,又殴打醉酒配偶和警察,犯罪手段十分恶劣。”“考虑到受害人受伤部位和程度,罪行的危险性也非常高,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责任重大。”
只是“考虑了受害人不希望被告人受到惩罚,请求宽大处理等”,从而进行了量刑。
记者高颖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