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 C
Seoul

一中国人在韩持刀杀人 被判20年

-

 

一名30多岁的中国男子因感觉被同事的丈夫侮辱而持刀杀人,被韩国法院判处重刑。

 

全州地方法院贞邑分院刑事第一科30日宣布,因谋杀罪判处35岁的中国男子A某20年有期徒刑。

 

去年 9 月 7日凌晨 2 点左右,A 某被指控在全罗北道井邑市的一个停车场用刀刺向B 某(当时 30 岁)的颈部和腹部 10 多次。据悉,B某被刀刺伤后仍在逃跑,但A某追赶上去继续实施暴行。B某后被送往医院,但最终死亡。

 

之后,A某到附近的警察所进行自首。

 

据法院称,中国人A某平时对同国籍的职场同事C某有好感,A某对C某的韩国丈夫B某既羡慕又嫉妒。

 

去年9月6日晚上10点左右,A某、B某、C某还有另外两名中国朋友一起在井邑市的一个酒吧喝酒。A某为了和不同国籍的B某沟通,用手机上的翻译软件进行翻译对话。喝完酒后,A某用中国语写了一句,“今天很有意思,下次还跟姐姐(C某)一起玩。”问题发生在这里,因为当时的翻译机误译,将姐姐翻译成了小姐。

 

看到翻译结果的B某产生了误会,以为要找练歌房的小姐,于是发火说:“为什么要找小姐,我有老婆。”并骂了A某。 B某的行为激怒了A某,两人开始对骂,在此过程中,B某用拳头打了A某的脸部。

 

A某感觉自己在有好感的C某面前丢了脸,无法忍受羞耻和侮辱,按捺不住的A某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一把凶器,几个小时后把B某叫到停车场。但B某并没有任何道歉的迹象,A某见状大怒,从而行凶。

 

法院表示:“被告人以非常残忍的方式杀害了受害者,刺杀其13次,受害者在极度痛苦中死去,必须严惩。”“尽管如此,被告并没有得到死者家属的原谅,也没有努力达成协议。”

 

目前,A某对此正在上诉,该案正在光州高等法院全州法庭进行审理中。

 

 

 

记者高颖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