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C
Seoul

一中国人伪装结婚后取得国籍 被判有罪

-

 

一名中国人与韩国人伪装结婚获得国籍后,往返于中韩两国,被韩国法院判处有罪。

 

据法律界19日消息,最高法院第一庭以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罪名判处A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2年执行。

 

A某来自中国黑龙江省,尽管在中国有家庭,但为了来韩国就业,1995年他通过中介伪造身份进入韩国,与一名韩国男性伪装结婚并获得韩国国籍。

 

A某20年间以韩国人的身份,使用虚假信息的护照往返中韩12次。与韩国丈夫离婚后,2012年他在首尔江北区厅与中国配偶B某进行了婚姻申告,在此过程中还将虚假身份和家庭信息等储存在家庭管理登记信息系统中。

 

A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2年执行。法院称,“A某用虚假身份在大韩民国获得国籍后,虽然生活了20多年没出问题,但是虚假取得国籍和与其直接相关的国内外犯罪行为,扰乱了国内的法律秩序,应该予以严惩。”

 

虽然经过了上诉,但韩国最高法院维持了原判。法院指出,“即使A某正式与韩国男子结婚,也很难看出双方有婚姻约定,因此取得的韩国国籍无效。”因而持韩国护照往返中韩之间的行为也被认定为非法。

 

 

记者李如文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