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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韩国大学教授性骚扰中国女留学生 自诩为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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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邱一所私立大学的教授在学生博士论文审查期间发短信性骚扰和威胁一名已经结婚生子的中国女留学生,被学校解雇。该教授向校方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解雇处分无效,但一审败诉。
据韩国日报19日报道,2021年上半年,A某以评委身份进入了博士论文评审程序。A某给提交博士论文的中国女留学生B某发送短信,称:“宫女,要想让我心情变好,需要你的侍奉,今天晚上你来伺候我把,如果你不择日,就由皇帝我决定了。”“我想见聪明美丽的宫女。在黑天月下见面最好了,接受我的吻睡个好觉。”
A某的荒唐建议被B某以“我没有时间”或“我有其他日程”等理由回避了。 不过,A某却发来了一条似乎暗示B某论文将被淘汰的信息,称“没有得到你侍奉心情不怎么好,现在只能在终审时做出决定,为了宫女的剖腹自杀。”
B某向大学人权中心报告了受害情况,大学方面经实情调查后召开教职工纪律委员会,认定A某的行为构成性骚扰和侵犯人权行为,于同年10月解雇其教授职务。
在此过程中,校方取消了A某的博士论文评委资格,B某则于当年8月获得博士学位。 由于B某在中国还有一个学龄的孩子,B某在获得学位后回国。
在大学调查过程中,还发现A某不仅对B某进行性骚扰,还强迫B某给他发问候短信,并在与学生的两次用餐中让B某支付29万韩元的餐费。
但在调查过程中,A某却将责任推给B某,称“B某对他的行为接近于性骚扰”,并表现出“现在我决定不再负责中国学生的论文指导”等不良态度。
被解雇后,A某也未得到教育部吁请审查委员会的救助,在这种情况下,A某于去年4月向大邱地方法院提起确认解雇无效的诉讼。
去年12月,一审法院判决A某败诉,并表示,“综合审查A某在博士论文审查过程中的言论内容和B某向大学人权中心提交的报告内容, 可以看出B某感受到了性侮辱或厌恶感。”“有理由将此视为对B某的性骚扰。”
法官说:“在A某要求对自己进行问候的情况下,对只给自己发短信进行问候B某说,‘你总是躲起来不被人看到进行问候,你是一个坏宫女。’对于B某给自己的问候晚了,表现出心情不好,他的所作所为违反了私立学校教授维护尊严的职责。”
“A某接受B某等学生的餐饮接待,金额也超过了《请托禁止法》的许可金额范围,这难以被认为是以顺利履行职责、社交、仪式或协助为目的。”“属于私立学校教员惩戒规则范围。”“而且很难看到A某有反省和改善的意志。”“惩戒事由中,仅仅是性骚扰的部分就可实行罢免和解雇处分。”
法院驳回了A某的请求,但A某对1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