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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韩国人为非法滞留的中国人安排工作 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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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韩国人为非法滞留的中国人介绍工作,并收取手续费者,被判刑。

 

31日,据法律界消息,济州地方法院第一刑事庭庭长沉炳植(音译)以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罪名判处A某(57)有期徒刑一年。

 

同案犯B某(39岁)因帮助A某驾车运送非法滞留者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2年执行,并命令从事80小时的社会福利活动。

 

A某曾因同种罪行被判处缓刑,在缓刑执行期间又在微信上发布雇人信息,从去年7月10日到12月为非法滞留的9名中国人安排工作。当雇主发放工资时,A某从中抽取2~3万的手续费,剩余的再支付给这些非法就业者。

 

同案犯B某是A某的侄子,虽然知道A某为非法就业者介绍工作的行为,但依然按照A某指示,开车送非法滞留的中国人到就业场所和宿舍,并被将收到的钱转达给A某。

 

关于安排和招聘非法滞留的外国人在韩国从事就业活动的行为,韩国相关法律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但A某恶意利用非法滞留者怕身份暴露和被遣返,不会主动举报的这一点,进行了犯罪行为。

 

法院解释了量刑的理由,称:“虽然被告人认罪良好并悔悟,但被告人在缓刑执行期间又犯下类似罪行,短期内为多名外国人安排非法就业,行为性质很差,罪责不轻。”

 

 

记者高颖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