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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 住房融资计划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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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部门限制贷款金额,管理家庭贷款,导致房屋买卖的融资方式变得多样化。与此同时,证明交易所需的文件也变得复杂起来。

据国土交通部消息,现在监管地区(调整对象、投资过热地区)内的所有房屋交易必须提交融资计划书。买卖、预售、入住权供应协议和转售协议也都包括在内。提交对象是监管地区的所有住房交易,和非监管地区的私人(6亿韩元以上)和法人住房交易。

未提交住房融资计划书、证明资料或虚假提交违反《房地产交易申告法》等的行为,将被处以 500万韩元的罚款。特别是,如果不提交与交易金额相关的资料,可能会被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的罚款,并可能会因涉嫌逃税而受到税务调查。

住房融资计划书分为“自有资金”合计和“借款”两部分。自有资金是指以本人名义存入金融机构的存款,出售股票或债券所获金额,赠与、继承或处置不动产的收益。需要提交的文件有存款余额证明书、股票交易报表、赠与和继承纳税申报书、劳动所得源泉征收以及房地产销售(租赁)合同等。

借款是指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租赁押金和其他借款。根据借款项目分为金融机构贷款金额、租赁押金、公司补贴、债券等。除金融交易确认书外,还需要金融机构的贷款申请表、房地产租赁合同以及能确认借款事实和金额的文件。

尤其是贷款、赠与、继承、房产买入资金等细节在实际交易申报时未准备好,必须提供未提交证明文件的书面理由说明。如果因为不知道贷款的确切金额而空着不写的话,可能会导致高达500万韩元的罚款。

同时,一旦融资计划书金额确定,如何支付首付、中期付款、余款等,需要正确记录金额和日期。此外,因为不能在房地产交易合同申告书之前提交融资计划书,因此需要事先通过提交人或申告官署确认房地产交易合同申告书是否已提交。

住房融资计划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与实际交易申告一样。违反申告期限可能会导致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只有提交住房融资计划书后,才会给出具所有权转让登记所需的“申告证明”。如果以公同名义购房,则必须另行提交文件。

记者李如文报导